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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
发布者:张琪    发布日期:2026-01-07    查看:23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按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不同类型的课题要严格按照立项类别进行管理,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保障课题研究按计划实施、培育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以教改研究成果有效推进教学改革。

     (一)重中之重课题涉及全省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实践性和指导性。要面对教学改革面临的新挑战,着力研究教育创新的新举措,力争取得教育发展的新成效,保证研究成果的实践指导意义与推广应用价值,有效指导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课题要着力研究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一般课题应充分体现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自身特色,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同类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示范作用。

          省教改课题将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管理一般课题委托所在高校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

    鉴定结题

     (一)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江苏高等教育网-学术课题专栏下载并填写《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二)各高校要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督促课题开题,撰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简称《开题报告书》)。

     (三)结题鉴定的基本成果条件应以课题申报时填写的预期成果为参照标准,请课题主持人、所在学校先行进行对照,如达到预期成果条件且符合至少满1年的研究周期,则可申请结题。

    (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学校提出建议专家名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审定后,再由学校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定委托学校组织实施。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简称《成果鉴定书》),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简称《结题报告书》),所有立项课题均需撰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成果精粹》(简称《成果精粹》) 和《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总结报告》(简称《研究总结报告》)。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政策报告、专著等)可另附并提交。结题材料提交要求:《成果鉴定书》或《结题报告书》,《成果精粹》、《研究总结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鉴定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3人,重中之重课题鉴定均应为校外专家且至少5人,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鉴定结题费用由所在学校或课题组负责。

    (六)材料提交。经单位验收、审核盖章后的《开题报告书》、《成果鉴定书》、《结题报告书》等相关结题材料,由课题主持人按规定时间提交至学会课题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的2025年省教改课题模块。《开题报告书》须于立项后的半年内(2026年1月11日前)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在立项的1年后可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
2026-01-07至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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