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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校级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发布者:张琪  发布日期:2020-11-23 查看:125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规划以及本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0年校级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申报者也可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但每院不得超过一项。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课题申报应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3.已经承担校级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请各课题负责人于12月9日前通过学校质量工程管理平台完成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4);学院将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签字盖章版报至教务处路和,联系电话:220794。
三、项目管理
1.校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每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低于本学院专任教师数的百分之五,不超过本学院专任教师数的百分之十。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2.校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2年未结题的,提交延期申请表,最长延期1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提出申请变更,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3.校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结题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在省级以上期刊至少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教改论文,并提供详细的项目结题报告。
4.项目结题后,颁发结题证书。
5.其他事宜按照《连云港师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3: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附件4:平台申报教师操作手册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0-11-23至2021-01-1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