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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学院校第四届教学名师
发布者:杨善钦    发布日期:2025-12-04    查看:27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勇担育人使命,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崇教尚学的浓厚氛围,结合学校迈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本科教育建设的新征程,着力培育和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先进、引领发展的教学领军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以高水平师资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的生动格局,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我校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10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者不得申报。

二、评选名额

评出3人为校第“教学名师”。

三、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 “一票否决”。

2.教学年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

3.年龄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年期内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具体要求

1.教学工作量:6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 学时/学年,且每学年必须主讲一门课程。

2.教学业绩: 6 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结项)。

2)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

3)担任省部级、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

4)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获得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得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需提供指导证明)。

7参与省级及以上专业项目建设,如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群、教学平台、实训基地优秀教学团队(排名前5)。

8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及教学研究水平,获省级以上奖项或项目

四、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

2.各学院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推荐人选:50人及以上学院可推荐2人,50人以下学院可推荐1人。上一年度获全校综合考核一等奖学院可增加推荐名额1个。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推荐人选,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连云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

2.连云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申报推荐表(3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

3.支撑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2)教学年度考核情况、师德表现证明(由学院党总支出具)等评价材料;

3)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参加企业实践经历、学院出具的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4)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

5)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情况;

6)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所在学院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二)电子材料

1.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

2.申报推荐表(Word和PDF格式)。

3.支撑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目录排序)。

(三)报送时间与地点

请于2025年9月5日上午10:00前按要求在校质量工程平台相应的申报项目中提交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玖兴楼B103)谢晗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谢晗      联系电话:15252837469(280173)


  

2025年9月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9-01至2025-09-1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